为鼓励企业主动实施绿色环保改造,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河南省政府日前出台绿色环保调度制度,在环保管控对工业企业实施停限产措施时,将摒弃“一刀切”,改为差别对待。
按照已有的相关要求,工业企业要在重污染天气条件下实行停限产应急管控;钢铁、水泥、铸造等重污染行业,要实行冬季错峰生产。应急管控和冬季错峰生产政策,更多是以行业来划定停限产范围,没有以企业实际污染物排放水平来差别化对待,不利于调动企业治污主动性,也没有充分体现环保政策的公平性。
河南出台绿色环保调度制度,就是要摒弃“一刀切”,改为区别对待。在污染管控中对工业企业采取停限产措施时,污染物排放达到行业领先水平的工业企业可以优先生产,而高污染单位要限制生产。
《河南省绿色环保调度制度(试行)》明确提出,对全部采用清洁能源的企业,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原则上不再纳入各级污染天气管控清单。对通过实施治污设施技术改造,主动实现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企业,可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配时予以倾斜。
河南省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这项制度有利于促进绿色改造,倒逼生产方式转变;有利于减少污染排放;有利于强化政府管控,为依法科学推行错峰生产、削峰减排提供制度保障。未来,河南或将绿色环保调度制度从工业企业逐步推广到其他行业企业,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更加强劲的“绿色”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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