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为节能减排,叫停四行业新增产能

1月3日,山西出台《化解钢铁、焦化、水泥、电解铝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实施方案》,我省将遏制产能盲目扩张,妥善处理违规产能,严禁这四个行业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新增产能。

根据方案,全省将严格执行国家及我省投资管理规定和产业政策,加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管理,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焦化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予以核准。

上述四行业中,未开工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在建的违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如果某项目确实有必要建设,必须符合布局规划和环境承载力要求,或者满足等量或减量置换原则,并按要求及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记者了解到,对于隐瞒不报的在建违规项目,一经查实,立即停建,金融机构停止发放贷款,国土、环保部门依据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对涉及失职渎职和权钱交易等问题的予以严肃查处,对监管不力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除了遏制,山西省还将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在提前两年完成“十二五”期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2013—2017年,淘汰落后产能钢铁670万吨以上、焦化1800万吨、水泥(熟料及粉(能力)350万吨以上。

省经信委人士告诉记者,淘汰落后产能做得好的地市与企业将享受相关政策倾斜。未完成任务的,不仅要问责相关责任人,还将依法依规吊销相关证照,并采取断电、断水等强制性措施。山西省还将严格执行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对超过能耗限额标准和环保不达标的企业,实施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差别水价政策,对超过用水定额的企业同时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