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改善空气质量攻坚月行动方案印发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唐山市改善空气质量攻坚月行动方案》,整治时间为2017年5月9日至31日,共分三个阶段。

  11日-25日为重点整治阶段,严格对照环保法律法规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工业污染源达标,散乱污企业、燃煤锅炉、工业扬尘、重型柴油车实施专项整治,不达标的停产整治,并依法高限处罚。

  治理重点:强化工业源达标治理,5月10日上报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名单,11日零时起,不达标企业停产整治;落实钢铁等重点行业和港口码头物料运输、装卸存储控制扬尘措施,凡不达标一律依法停产、停工治理;强化车油路综合治理。

  5月13日零时至16日24时,大宗货物实行错峰运输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