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获悉,清远市出台了《清远市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提出今年内压减钢铁产能62万吨,对2017年以后发现的未按规定拆除处理的钢铁落后产能企业立即除清废毁,并按规定问责相关责任人。
《方案》指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能耗、质量、安全、设备技术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钢铁产能立即整改,整改后依然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要依法依规退出、坚决关停。坚决执行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政策,对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30吨及以下炼钢电炉等落后生产设备立即关停并拆除。对2017年以后发现的未按规定拆除处理的钢铁落后产能企业立即除清废毁,并按规定问责相关责任人。加大无证违法生产企业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地条钢”等无证生产行为,取缔淘汰非法生产经营企业。
此外,清远还提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停产、半停产及竞争力差转型升级无望的企业主动退出。对不能整体退出企业中的低效产能,创造条件实施退出。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主动压减、兼并重组、转型转产、国际产能合作等途径退出过剩产能或低效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