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记者从山东省环保厅了解到,其向省会城市群济南、淄博、泰安、莱芜、德州、聊城、滨州7市人民政府及省政府有关部门印发了《进一步加强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到2017年,省会城市群环境空气质量比2013年改善35%左右,到2020年,改善50%左右。
方案同时加强了对工业企业生产调控
根据方案,每年的11月至次年1月,济南、淄博、德州、聊城、滨州5市水泥、铸造、砖瓦窑行业,除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和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生产线外,全部停产;钢铁行业根据污染排放绩效水平进行排序,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实行停产;玻璃行业生产燃料全部更换为天然气、集中供应的煤制天然气或电等清洁能源;对燃煤发电机组(含自备电厂)未达到超低排放标准限值的,除承担居民供暖任务的机组外,全部停产。
7市要按照要求及时组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修编工作,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统一预警及响应级别,统一应急减排措施。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研究和潜势分析,提高预报预警信息的准确性。编制发布辖区内重点行业和“高架源”限排限产停产企业清单,组织相关企业制定应急响应减排方案,将减排措施落实到具体企业、具体工艺、具体设备和具体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