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停止审批新增产能的钢铁和煤矿项目

  今年上半年,重庆市出台相关通知,重庆将不再审批新增产能的钢铁项目,从今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确需新建煤矿的,一律实行产能减量替代。

  据了解,2016年上半年,重庆市环保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通知》。截至8月7日,19家纳入重庆市年度搬迁任务的主城区污染企业已完成搬迁两家,纳入取缔任务的13家“十一小”企业已完成取缔4家。重庆主城区实现了没有钢铁厂、没有燃煤电厂、没有化工厂、没有燃煤锅炉的目标。

  2016年6月2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重庆市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所制定的工作目标,至2016年年底,重庆市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应基本完成,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30吨及以下炼钢电炉等生产设备的落后产能必须在今年年内退出。

  2016年6月24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印发重庆市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从2016年开始,用2至3年的时间,关闭煤矿340个左右、淘汰落后产能2300万吨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