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可续贷支持去产能的钢铁煤炭企业

  据悉,近期,银监会就《关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金融债权债务处置的若干意见》向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及股份制银行,以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征求意见。

  去产能、调结构,需与稳定经济预期相挂钩。银监会进一步细化对重点行业有保有压的政策,探索在去产能过程中,平稳有序处置金融债权债务关系。

  记者从多位银行人士处获悉,近期,银监会就《关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金融债权债务处置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向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及股份制银行,以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征求意见。

  《意见》中最为市场关注的一点,在于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地方AMC,对钢铁煤炭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参见报道市场化债转股将从煤炭钢铁始)据记者了解,《意见》还提到,可以对去产能的钢铁煤炭企业实施续贷支持。对响应国家号召,主动去产能、流动资金有困难的钢铁煤炭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参照《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务 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通知》),给予续贷政策支持。

  这并不意味着任何企业都会得到续贷支持。据记者查阅《通知》,经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核合格后可以办理续贷的小微企业,需要符合这些条件:一是依法合规经营,二是生产经营正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三是信用状况良好,还款能力与还款意愿强,没有挪用贷款资金、欠贷欠息等不良行为,四是原流动资金周转贷款为正常类,且符合新发放流动资金周转贷款条件和标准。

  这一文件的主要宗旨,在于探索在去产能过程中,平稳有序处置金融债权债务关系。此前有银行业人士对记者表示,今年银行最大的资产质量风险,在于退出落后产能、退出僵尸企业过程中的不确定性。

  在这方面,《意见》表示,支持银行业对钢铁煤炭企业自主减免贷款利息,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钢铁煤炭企业减免贷款本金。

  具体而言,对主动去产能、财务有一定困难的钢铁煤炭企业,其银行信用评级在BBB级(含)一下的,可以与银行协商,由银行自主决定减免表内外利息,并向银监会报告。对主动去产能、财务有困难的钢铁煤炭企业、确需减免贷款本金的,银行可以按照《金融企业贷款减免监管办法》的规定,减免贷款本金,并向银监会报告。

  但“财务有一定困难”这一表述,并没有量化标准。“流动性紧张,但不抽贷还能活的企业,就是财务有一定困难的企业。”一位股份制银行公司部人士说。

  如果没有定量的标准,这些政策几乎不能落地。”另一位股份制银行风险部人士对记者表示,如果事前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和银监会等各部委不统一信息安排的话,这些支持政策实际太难操作。

  同时,《意见》指出,支持钢铁煤炭企业合理资金需求。比如对技术设备先进、产品有竞争力、有市场的钢铁煤炭企业,银行应该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给予信贷支持,不得随意抽贷、压贷、断贷。对抽贷、压贷、断贷,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银行业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的相关责任。“实际上,对好企业银行根本不会抽贷,只有对僵尸企业银行才会到期不续贷。”前述股份制银行人士说。

  这是银监会一直以来“有保有压”的信贷指导政策的延续。《意见》还指出,严控违规新增钢铁煤炭产能的信贷投放。对于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新增产能,一律不得提供信贷支持;对于违规新增产能的企业,停止贷款;对于长期亏损、失去清偿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僵尸企业”,或者环保、质量、安全生产、技术等不达标且整改无望的企业,坚决压缩、退出相关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