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成员建议:为如期实现碳中和目标提供法律保障

“十四五”时期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研究处理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的报告。与会人员建议,完善相应的法治体系,为如期实现碳中和目标提供法律保障。

王毅说,在碳达峰、碳中和方面,现在主要靠五年规划、约束性目标和政策推动,而二氧化碳并不属于常规污染物,不能适用现有的环境保护法律。碳达峰、碳中和具有引领性、系统性,要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需要构建一套比较完善的法治体系。

他建议结合规划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法,列入碳中和制度安排,同时考虑修订煤炭法、电力法、可再生能源法等相关法律,为如期实现碳中和目标,提供法律保障。

程立峰委员提出,把推动能源结构调整和工业领域节能降耗作为重中之重。当前,工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能源利用效率偏低仍然是影响绿色低碳发展的主要原因,在制定实施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时,进一步强化对非化石能源比重和单位GDP能耗的考核,倒逼能源结构调整和工业节能降耗。

此外,还有委员表示,我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技术领先,光伏发电技术在国际市场拥有竞争优势,风电领域建立了完整的设备制造产业链,这些都为“十四五”控制二氧化碳排放提供了经验,建议加快推进节能减污降碳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并完善相关的财税政策和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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