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上午,陕西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公布了新一轮专项整治情况。作为此项专项整治的牵头部门,省工信厅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全面统筹协调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注重运用经济、法律等手段,狠抓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提前2年超额完成国家下达“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在此基础上,制定了陕西省下一步重点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2014-2015年,计划将再淘汰一批落后产能,其中淘汰钢铁190万吨,水泥264万吨,电解铝9万吨,平板玻璃314万重量箱,造纸17.3万吨,印染800万米,棉纺1.6亿米,涉及的企业名单近期也将在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淘汰落后产能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实现节能减排最有效、最直接的措施之一。为了确保淘汰目标实现,陕西省采取了4项有力措施。一是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对列入2014-2015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项目,争取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引导企业主动淘汰。二是将完成情况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与各市签订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责任书,淘汰落后产能完成情况将纳入地方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进行量化考核。同时加大政策宣传,督促企业切实承担起淘汰落后产能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淘汰落后产能。三是部门联动,合力推动。对于列入淘汰计划的企业,协调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采取停办(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执行差别电价或停止供电、加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措施,促使高耗能、高污染落后产能尽快退出市场。四是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淘汰的落后产能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管住总量,避免“越淘越多”现象发生。此外,新的考核指标体系加大了雾霾治理的分值权重,由原来的3分调整为8分。
2010年~2013年,陕西重点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1840万吨,共计209个项目,涉及企业200余户,覆盖全省10个市、11个重点工业行业。截至2013年9月底,41户企业的落后产能设备已按要求全部拆毁,淘汰水泥227万吨、铁合金11.47万吨、铅冶炼2.5万吨、电石18.4万吨。经测算,淘汰上述落后产能,可节约标煤600.352万吨,减排二氧化硫10.145万吨。